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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资直接打给父母当“孝顺奖金” 你同意吗?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日期:2016-10-26

  童克震

  从你的工资当中拿出一部分,由公司直接打给你的父母,作为“孝顺奖金”,你同意吗?最近,南京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就出了这样一项制度,引发了网络热议,大部分网友不同意,认为公司不能代替员工关心父母,更不能强制。记者采访了律师和社会学专家。律师表示,作为企业给员工新增的福利,这种发放形式并不违法,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发放对象,则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社会学家则认为,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但实践起来存在一些不合理(10月25日《现代快报》)。

  公司这种做法有着一腔善意,也会得到许多父母的支持,可是大多数网友不同意,认为公司越俎代庖支配员工工资,本身就有侵犯个人财产的嫌疑。公司能不能代替员工“拿工资”给父母“行孝”,一时成为议论纷纷的话题。今天南京的公司这样做,或许明天北京的某家公司也会考虑效仿,因此,到底该不该这样做,有必要厘清楚。

  律师从法律角度说此举不违法,因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职工的工龄补贴部分不能给父母,孝顺父母也是每个职工的义务。不过,笔者认为此举并不合法。法律虽未明文禁止,但此举显然不符合法律精神。工资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公司没有权利对职工工资“乱伸手”。今朝能以孝顺父母的名义拿走“工龄补贴”,明朝就能以其他冠冕堂皇的借口拿走更多的“工资”,那职工的工资还有安全可言吗?职工还有安全感吗?这不是孝顺不孝顺的问题,而是该不该拿的法律问题。

  物权法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享有所有权。工资显然是合法收入的一种,而处分则是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不管是工龄补贴也好,还是其他补助也罢,只要公司明确分配给职工,就完全属于职工私有财产,公司在未经过职工同意情况下,当然不该拿,也不能拿。换句话说,职工孝敬老人要不要以给钱的形式,给多少钱,职工自己说了算,公司没权替职工作决定,拿职工工资孝敬老人,等于剥夺个人孝敬老人的自主权,这确实越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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