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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推广职称在线评审 探索职称评审电子证书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8-8-15

  中国网8月14日讯(记者 张艳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部分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同时推广在线评审,探索职称评审电子证书。

  意见稿提出,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专业化人才评价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经授权开展的职称评审均按本规定执行。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哪些人才可直接申评高级职称?

  意见稿称,职称评审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系列或专业组建,不得组建跨系列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3个级别。

  评审专家的每届聘期一般为1至3年。有条件的地区、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按系列(专业)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建立专家审核、退出机制,实行动态调整。

  意见稿明确,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弄虚作假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负责受理评审范围内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评议组根据评审系列(专业)特点和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考察申报人员实际水平,并给出初审意见。对申报人员的初审必须有3名以上评审专家参加。

  评审会议结束时,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为申报人填写评审结论并加盖职称评审委员会印章。

  评审会议应全程记录 封闭管理

  意见稿提出,建立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回避制度、复查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监督管理。

  评审会议全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评审日期、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委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及记录人签名,并做好归档保密工作。

  评审会议实行封闭管理,评审专家名单不对外公布,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在评审工作保密期内不得向外泄露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收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职称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有近亲属或其他直接利害关系人参加职称评审时,应当申请回避,或者由职称评审办事机构通知其回避。

  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

  推广在线评审 探索职称评审电子证书

  意见稿要求,严肃评审纪律。职称评审委员会违反政策规定的,视情况停止评审工作、限期整改、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直至收回评审权;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的,进行追责;评审专家违反评审纪律的,取消专家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职称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各地区、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减少纸质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供便捷化服务。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开通在线咨询、在线指导等线上服务。

  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开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探索职称评审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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