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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有奖补
来源:贵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8-2-7

  2月5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省将积极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中小微企业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以及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过程中,进一步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的管理型、技术型就业岗位,引导新兴业态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就业新模式、新形态。

  贵州省将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入驻省级示范基地的小微企业,由所在地市(县)级政府适当补贴房租、水电等办公运行经费,具体补贴办法由市(县)级政府制定。同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就业扶贫带动显著、创新创业示范性强、市场前景好的中小微企业项目。

  据介绍,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奖励。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有关规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

  另外,在贵州省正大力实施的“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中,要加强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新入职高校毕业生的职场培训。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企业或职工个人职业培训补贴。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就业,对于吸纳毕业年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记者 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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